农垦职院学工处发[2025]21号
各学院: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国家开发银行联合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共同捐资设立“筑梦奖学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资金用于奖励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中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激励他们努力向学、奋斗向上、自强不息、成长成才。现就2025 年度项目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2025年度筑梦奖学金
二、评选范围
2025年度筑梦奖学金项目对象为44118太阳成城官网全日制在籍二年级及以上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中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三、申请评选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到过学校、学院给予的纪律处分或受到的纪律处分已解除;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2024-2025学年两学期德育考核平均成绩在70分及以上,无诚实守信、道德品质失范行为;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2024-2025学年各科考试平均成绩(算术平均分)在75分及以上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各科成绩参考界定:包括“必修课、专业选修课、专业拓展课、专业实践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限定选修课、公共必修课、公共限定选修课”成绩;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应是已在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中登记备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日常无与家庭经济情况不符的奢侈消费品和奢侈消费行为;
7.同一学年内,未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学校2025年度筑梦奖学金项目名额为6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实行差额申报,每个学院推荐1名学生,学校进行综合考核评选。
五、申请和评审程序
(一)下发通知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评选通知》,并在全校公布评选条件、名额及评审程序,各学院向学生传达通知内容;
(二)学生申报,学院评选,学校筛选,结果公示
1.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按《筑梦奖学金申请表》填表说明填写《筑梦奖学金申请表》。
2.各学院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提出申请的候选人进行严格审核并公示,推荐1名学生上报学校资助管理中心。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上报的全体候选人进行量化打分,分数前6名的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推荐为2025年度筑梦奖学金项目获得者,上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按要求上报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
六、报送时间
各学院请于2025年11月10日前上报《筑梦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均需上报电子表和纸质表。
七、资金拨付
获奖学生名单在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官网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负责拨付项目资金至学校,学校将一次性打入获奖学生本人账户。
八、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各学院要高度重视项目工作,充分认识奖学金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方式,将本通知相关精神向相关学生传达,确保每名学生知晓。
(三)积极受理,严格审核。积极受理学生申请,严格审核学生资格。相关材料于11月10日前上报资助管理中心(江北校区报何水延处,宾西校区报赵红处)。
附件:
1-1. 筑梦奖学金申请表
1-2. 《筑梦奖学金申请表》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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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3日